在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市近年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分析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与突出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重点非煤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刚才,市应急管理局、*区政府、*县应急管理局、*矿业有限公司作了汇报发言,分别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介绍了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和下一步打算,讲得都很实在、很具体,有思路、有举措、有成效,我都同意,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抓好贯彻落实。下面,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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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专项整治是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效手段。我们要持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大整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是深入开展地下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地下矿山采空区、顶板管理、通风系统、防排水、提升运输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要对地下矿山采空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制定治理方案,限期治理到位。对采空区治理要坚持“先治理、后生产”的原则,严禁在未治理的采空区危险范围内进行采矿作业。要加强顶板管理,采用先进的支护方式,定期对顶板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顶板坍塌事故发生。要完善通风系统,保证井下风量充足、风流稳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要加强防排水管理,制定防排水方案,配备必要的排水设备,定期对井下水文地质情况进行监测,防止透水事故发生。要加强提升运输设备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地下矿山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治理到位。二是扎实推进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爆破作业、运输道路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要对露天矿山高陡边坡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制定治理方案,采取削坡减载、设置挡土墙、锚杆锚索支护等措施,提高边坡稳定性。要加强边坡监测,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定期对边坡位移、沉降等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要规范爆破作业行为,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加强对爆破器材的管理,确保爆破作业安全。要加强运输道路管理,定期对道路进行维护保养,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超载运输和超速行驶。要推广应用先进的开采技术和装备,如中深孔爆破、机械化开采等,提高开采效率和安全性。力争到2026年,全市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治理率达到100%。三是加强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尾矿库排洪系统、坝体稳定性、监测系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要对尾矿库进行全面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要完善排洪系统,确保排洪能力满足设计要求,定期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堵塞、损坏。要加强坝体稳定性管理,定期对坝体进行沉降、位移、渗流等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坝体异常情况。要安装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对坝体位移、渗流、库水位等参数的实时监测和预警。要严格执行尾矿库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放矿、超量储存等行为。要加快推进尾矿库闭库工作,对达到设计服务年限或不再使用的尾矿库,要及时组织闭库,并做好闭库后的管理和监测工作。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尾矿库全部达到安全运行标准。
(三)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提高监管效能。一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要充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力量,配备足够的专业监管人员,其中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地质、采矿、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要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要建立监管人员考核制度,对监管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激励监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要加强监管队伍作风建设,树立廉洁自律、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各县(市、区)要按照要求配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其中*县、*区等非煤矿山企业较多的地区,监管人员不少于5人。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对口率达到80%以上。二是完善监管执法机制。要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机制,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要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要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公开、公正、透明。要加强执法监督,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要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平台要具备企业基础信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应急救援等功能,实现与省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要督促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接入监管信息平台,对地下矿山的瓦斯、水位、顶板压力,露天矿山的边坡位移、降雨量,尾矿库的坝体位移、渗流等进行实时监测。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预警安全风险。力争到2026年,全市所有地下矿山、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全部接入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实时监控。四是加强监管技术支撑。要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库,聘请地质、采矿、机电、安全等方面的专家,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专家库要参与非煤矿山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要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建立监管技术服务机制,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检测检验等服务。市应急管理局要组织开展监管技术支撑示范项目建设,提升监管技术水平。
(四)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是防范和减少事故损失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加强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一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修订完善市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督促企业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与市级应急预案相衔接。要加强应急预案的评审和备案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演练要注重实战性,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力争每年全市开展非煤矿山应急演练不少于50次,其中市级演练不少于2次。二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加强非煤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大型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市级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物资,加强队伍训练和演练,提高救援能力。各县(市、区)要建立县级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形成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应急救援体系。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补充专业救援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协作配合,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提高协同救援能力。力争到2025年底,建成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三是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要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明确储备种类、储备数量、储备地点和管理责任。市级要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物资,如呼吸机、担架、通讯设备、爆破器材等。各县(市、区)也要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点,储备相应的物资。企业要按照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处于良好状态。要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共享机制,实现物资的统一调度和高效利用。要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监督检查,确保物资储备到位。四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健全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和响应程序,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要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成立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要加强与医疗机构、消防救援队伍等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救援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安抚、伤员救治、财产损失赔偿等事宜,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组织领导与协同配合,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需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我们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考核评价。要定期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市应急管理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负责非煤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要负责非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市交通运输局要负责非煤矿山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保障运输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负责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要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的实时共享和互通。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支持。要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要畅通公众参与和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公众对非煤矿山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要及时曝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发挥警示作用。
(四)严格监督考核。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要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要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要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较大及以上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和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容不得丝毫懈怠。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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