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请示容易引起领导重视

无论是指示性请示还是批准性请示,虽然是下级机关就某些事项请求上级机关的批示,但是在行文中语气要平实、恳切,做到不卑不亢,切忌客套、低声下气,更不能语气生硬,这样才能引起上级机关的足够重视。
在长期的公文写作实践中,请示已经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框架结构,无论是标题用语、文首用语还是结束用语都带有模式化的色彩。因此,实际写作中要十分注意恰当地使用这些语言。
请示往往是就如何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或者上级文件中不理解、不清楚的地方发文请示上级机关作出指示,因此,在行文中特别要注意用语明确、简约。清楚明白地指出新问题、新情况是怎样发生的,现在状况如何,请示的目的是什么。或简单扼要地指出上级文件中不清楚的地方在哪里,有什么疑问。这些都能让上级机关抓住请示的重点,便于及时作出批复。
请示语言重在清楚明白地表明请示事项,表达请求指示的态度。因此。在遣词造句方面重在构建请示的语气和清晰的请示目的。
在开头,重点使用表达行文目的、依据或者原因的词语,比如“为了”“关于”“由于”“对于”之类的词语,明确表达目的。特别是在请求物资帮助的请示中,对于请求数额要有理有据,比如“请求省政府每年解决我市小型水利建设补助资金×××万元”这样的句子,能使上级一目了然地明白所请求的事项。在文中涉及需要上级机关予以回复的地方,使用“请求回复”等词语,可以使上级机关尽快做出工作安排。不要在文中使用生僻字和不常用的词语,以保证内容通俗易懂。
在句子的使用上,要多使用短句,切忌使用结构不完整、表达不清楚的长句。请示是讲求时效性的公文,所以文辞不能过于繁冗,力求简洁明了,使上级机关以最快的速度掌握请示的事项。
请示写作的注意事项
(1)要坚持一文一事,报送一个主送机关。请示事项必须明确、具体、可行。不要搞多头请示,且需了解请示事项的领导机关或领导人,采取抄报形式处理。
(2)一般不得越级请示,个别需要越级请示的,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转呈式,既可以避免越级,又明确主送机关;另一种是在越级请示的同时,把请示抄报被越过的主管部门。
(3)不能把请示写成报告或请示报告。
(4)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要直接送领导者个人,或既写主送机关,又同时主送、抄送给主送机关领导人。
(5)一般情况下,不得在上报上级机关的同时将请示抄送平级和下级机关。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