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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交流发言

2024-06-05 投稿人 : 佚名 围观 : 0 评论
市直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交流发言

  近段时间以来,我认真学习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条例》为什么修订、新增条文以及修改内容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把握。下面,我重点围绕对《条例》总则部分的感悟和认识,和大家作以下三个方面的交流。

  一、必须勇于自我革命不动摇。总则部分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内容,这是相比于2018年版《条例》的一个明显变化。我深切体会到,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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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我们全局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人,可以说运用相对比较合理。要在这样一个良好态势的基础之上,更加精准践行“四种形态”,我们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一要在抓好日常监督上下功夫。认真梳理不同处室、不同岗位的监督重点,通过明察暗访、约谈督促、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定向出招、精准点穴,比如一直在开展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同时,落实好分级谈心谈话,在“零距离”“面对面”的接触中察实情、常提醒,切实增强日常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要在正确选人用人上下功夫。运用好考核制度的“指挥棒”作用,并注重在重点考核、重要任务、重大项目中精准考察识别干部,重用担得起责任、经得住考验、干得出业绩的干部,坚决调整处理不胜任、不作为、不称职的干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三要在减存量、遏增量上下功夫。坚持发挥局机关纪委的作用,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同时要注重对干部的持续性管理教育,做好被处分人员的回访工作,做好谈心谈话、化解心结,使其重燃斗志。

  以上就是我本次交流研讨的几点认识,恳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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