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的交流发言(分则部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认定违纪、对违纪党员和党组织作出党的纪律处理的根本法规,是党的纪律处分工作的基本依据,是维护党的纪律的有力武器,是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根据会议安排,围绕学习《条例》第二编“分则”部分,交流以下几点体会:
一、坚持“学”中有厚度,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品上“下真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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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培养高尚兴趣。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纪律所明确的要求,大多涉及个人兴趣爱好。作为党员干部,兴趣爱好要高尚、有原则、有规矩,给自己装上“过滤网”,不沉溺、不奢靡,不给别有用心的人有可乘之机。要慎交友、交好友,不断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正确处理友情与原则纪律的关系,摆正私情与公理、人情与党性的关系,决不能用感情代替政策,用关系代替原则,绝不能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等。要保持“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定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总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精神升华。在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我将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和纪律观念,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奋力谱写新XX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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