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人大系统选任人员任后评议监督工作座谈交流会上的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大要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要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对执法司法工作监督的机制和方式。”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六个三”工作机制,运用“调研+询问+审议+测评+督办”方式,加强对选举和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评议,探索任后履职监督有效路径。本届以来,累计评议县“一府两院”工作人员41名,有效提升了人大依法任免和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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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三个融合,提升任后评议监督工作协同性。县人大常委会着眼全局,积极推动任后评议监督与多方工作协同共进,凝聚强大工作势能。一是与党委中心工作相融合。紧扣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发展战略目标,将承担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关键任务、生态环保攻坚等职责官员列为评议重点对象,围绕项目进度、政策落地、民生改善等核心指标开展评议监督,助力党委部署高效执行,以监督之力护航地方高质量发展,彰显人大担当作为,实现评议工作与党委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二是与“一府一委两院”内部监督相融合。加强与政府审计、监察、司法监督部门常态化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合督查、结果互认机制。例如审计部门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为评议提供数据印证,监察机关协同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司法部门解读执法司法规范助力评议精准度提升,整合各方监督资源,避免重复监督、多头监督,形成内外互补、协同高效监督闭环,提升监督整体效能。三是与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相融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将任后评议监督纳入代表年度履职计划,组织代表参与调研、评议、跟踪整改各环节工作。依托代表联络站收集选民意见反馈至评议工作,借助代表专业优势提出针对性评议建议,以代表纽带连接群众与评议监督,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让评议更接地气、聚民意,实现人大监督与代表履职深度融合、相得益彰。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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