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为什么要有创造性?怎样体现创造性?

这里所说的创造性,首先指的不是文字本身,而是一种创新式的思维,它敢于打破旧的条条框框,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一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体现在文件中,就是富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
创造对于我们来说太重要了。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对于地方工作来说也是这样,敢于探索,敢于创新,工作就有生气,事业就兴旺发达;墨守成规,唯书唯上,工作就死气沉沉,事业就很难打开新局面。这一点,从决策部署性文件中就可以看得出来。有些文件看上去很全面、很周到、很合乎上级精神,但满篇都是“正确的废话”,一点新意都没有,说明这个单位的领导思想守旧,谨小慎微;有些文件看上去并不“全面”、并不“周到”,而且有些话好像还不是那么“正确”,但思路别具一格,政策措施令人耳目一新,针对性很强,说明这个单位的领导思想解放,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对上述两种现象应该怎么看?作为前者,上面怎么说就跟着怎么说,安全省事,没有风险;作为后者,在不违背上级大政方针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地说自己的话,走自己的路,这就需要动脑筋、想办法,而且要冒一定的风险。毫无疑问,我们所需要的是后一种态度。尽管文件是否有创造性并不完全取决于文件起草者,但作为领导的参谋助手,我们有责任也有必要这样去做。
要善于从对宏观形势的把握中捕捉创造的机遇。发展市场经济,竞争十分激烈,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新的机遇也在频频向人们招手,但机遇只属于那些有准备的头脑,迟钝麻木,往往会与机遇失之交臂。这就要求我们,要善于分析判断形势,把握事物发展的宏观走向,抓住决策机遇,提出决策建议。比如某市委办公室、政研室组成的考察组,通过考察沿海特区的发展经验,敏感地意识到,随着特区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将有一大批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生存的危险,于是赶紧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制定优惠政策,吸引这批企业内迁。文件出台后很快收到效果,短短一年时间内,有三十几家劳动密集型企业迁至该市落户。
要善于从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发现创造的亮点。决策也好,起草文件也好,都离不开当地实际,离不开基层和群众的实践。要使我们的决策富有创造性,同样要深入到基层去调查研究,某一个典型、某一个新生事物、某一条建议,或许就能触发我们的“灵感”。比如某市打算就加快小城镇建设问题下个文件,但绕来绕去绕不过一个“钱”的问题。后来在调查中发现,某县在搞县城建设中采用“以地生财”的办法,通过清收闲置土地并实行公开拍卖,吸引外地客商和本地先富起来的农民进城建房,结果财政不仅不拿一分钱,还赚了几千万元用于搞公共设施建设。这一举措被写进市政府文件中,成为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一条好路子。
要善于从对上级方针政策的领悟中找到创造的空间。当然,这里所说的“空间”不是指钻空子,更不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一套,而是从各自的实际出发贯彻上级的方针政策,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前提下做好“自选动作”。事实也是这样:上级的方针政策是管总的,是管原则、管方向的,并没有也不可能对每一个地方和单位的每一件事怎么做都做出具体规定,这就是空间,而且是很广阔的空间。有些同志凡事都要看有没有文件依据,没有依据的就不敢越雷池一步,只知道看本本,搬条条,叫作“上面没有规定的不敢干,上面规定了的先看别人怎么干,别人干了没出问题自己再来干”,这么干能干出什么名堂来呢?改革开放之初,浙江省在中央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率先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当时理论界和社会上是有不少议论的,但他们不为所动,认准了的路就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不仅经济迅速发展,而且事实也证明了他们这样做是正确的。
当然,文件体现创造性,在表述上也要注意准确和科学,不能乱提口号,更不能出现与上级大政方针明显不符的言辞。有些属于试验性、探索性的举措,先不忙下文件,先干后说,或者只干不说,干出了成效再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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