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法院调研工作会上的交流发言

一年来,*中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充分听取、审查、回应律师意见的办法》,以普通程序案件为重点,以五大机制、15项具体举措推动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做好办案效率与监督效果的统一,助推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
一、以畅通渠道为基础,搭建听取律师意见“三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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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能力提升保障。组织全市法院30余名年轻干警广泛调研,分条线研究起草庭审、评议、文书写作、争议焦点等工作指引,将听取、审查、回应律师意见嵌入到审判全流程、各场景。构筑阅核评查保障。将在审判过程中听取、审查、回应律师意见纳入案件质量阅核范围,组织业务骨干对192件重点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与法官绩效考评挂钩,促使法官高度重视律师意见。构筑沟通反馈保障。畅通律师监督渠道,对律师反映的相关违规情况,指定督察部门及时调查答复。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7次,互相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协助律师协会制定《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规范指引》,增强律师行业自律,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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