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院长在司法为民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各位同仁、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司法为民工作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司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过去一段时间我县司法为民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凝聚共识、明确方向,推动我县司法为民工作再上新台阶。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座的有法院的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有各乡镇(街道)、相关区直部门以及村(社区)的负责同志,大家肩负着不同的职责,但在司法为民这一目标上是高度一致的。只有我们同心同德、协同发力,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面,我讲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筑牢思想根基,凝聚司法为民强大动力
我们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为引领,不断强化思想建设,为司法为民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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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改进司法工作。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司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进行梳理和研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办理责任和时限。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确保建议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按照规定,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情况,包括司法为民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认真听取人大的审议意见,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三是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参与案件评查等活动。向人大代表介绍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司法工作。四是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机制,通过走访、座谈、电话等方式,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积极接受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意见
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接受民主监督,能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促进司法公正。一是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司法工作的提案,及时进行办理和答复。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协商,充分吸收他们的合理建议,不断改进司法工作。二是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司法活动。邀请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案件调解、监督执行等司法活动。向政协委员介绍司法工作的流程和规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加强与民主党派的沟通联系。定期与各民主党派开展座谈交流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司法为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开展司法调研活动,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四是接受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监督。加强与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听取他们对法院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他们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依法接受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检察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工作中的错误,维护司法公正。一是认真对待检察机关的抗诉。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案件,认真进行审查,依法进行再审。尊重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意见,及时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建议。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回复。对检察建议中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检察机关。三是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包括提供案件材料、协助调查取证等。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四是建立监督协作机制。与检察机关建立健全监督协作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交流、案件研讨等活动。共同研究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形成监督合力,维护司法公正。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社会监督是广泛而直接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一是重视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便群众举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对群众的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严肃处理。及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保障群众的监督权。二是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尊重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利,为新闻媒体报道司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认真对待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回应和处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司法为民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三是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依法选任和管理人民陪审员,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案件审理。充分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他们在司法民主、监督司法等方面的作用。四是加强司法公开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司法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司法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对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依法及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消除群众的疑虑,提升司法公信力。
六、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司法为民内生动力
改革创新是推动司法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坚持改革创新,能不断激发司法为民的内生动力,提升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质效
司法体制改革是提升司法质效的关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能让司法工作更加符合司法规律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一是完善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法官、检察官的职责和权限,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司法责任追究机制,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二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根据案件数量和类型,合理调配司法资源,实现人员、案件的优化配置。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精简机构、提高效率,让司法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三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按照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对司法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法官、检察官的职业保障,提高他们的职业尊荣感和责任感。四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庭审的中心地位,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提高刑事案件的办理质量。
(二)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赋能司法工作
智慧法院建设是现代科技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的产物,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能为司法工作赋能,提升司法为民的水平。一是建设智慧审判系统。开发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为法官提供类案推送、法律条文检索、文书自动生成等服务,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推进庭审直播、远程庭审等智能化应用,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二是完善智慧执行系统。建立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快速查询和控制。推进执行指挥平台建设,提高执行工作的指挥协调能力和执行效率。三是打造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集网上立案、缴费、咨询、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推荐。四是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同时,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技术防护措施,确保司法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三)创新司法服务模式,满足群众需求
创新司法服务模式是适应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能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一是推行菜单式司法服务。根据不同群体的司法需求,制定多样化的司法服务菜单,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司法服务。如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风险防范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上门立案、调解等服务。二是开展预约式司法服务。开通预约服务热线和网上预约平台,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预约办理诉讼事务、参与庭审等。为群众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司法服务,节省群众的时间和精力。三是提供定制式司法服务。针对一些特殊案件和特殊群体,提供定制化的司法服务。如为残疾人提供手语翻译、无障碍设施等服务,为涉外案件当事人提供翻译等服务。四是推广协作式司法服务。加强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协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让群众在一个地方就能解决多种法律问题。
(四)加强区域司法协作,拓展服务空间
区域司法协作是拓展司法服务空间的重要途径,加强区域司法协作,能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的司法需求。一是建立区域司法协作机制。与周边县(市、区)法院建立健全司法协作机制,明确协作内容、方式和责任。在案件管辖、证据交换、执行协作等方面开展合作,提高司法效率。二是开展跨区域案件协作。对涉及跨区域的案件,加强与相关法院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推进跨区域案件的快速办理,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三是共享司法资源信息。与周边县(市、区)法院共享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等司法资源信息。通过资源共享,提升区域司法工作的整体水平。四是联合开展法治宣传。与周边县(市、区)法院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共同举办法律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区域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同志们,司法为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付出持续不断的努力。让我们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工作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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