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公文写作的要领

(一)条例清楚、认真研习。针对错用、混用文种的现象,机关人员要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深入学习和领会最新的公文处理法规,掌握最新的公文格式规范,明确15个法定公文的使用权限和范围,避免出现错用、混用现象。“党和政府、人大、军队、法院、检察院等有关机关的拟稿人员和领导要定时、定期参加有关公文写作、公文处理的培训学习,以提升文书处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在学习的过程中,“要解决公文文种错用误用问题,一方面,要从公文种类出发,厘清文种概念和功能,尽量避免文种功能交叉,使写作者明确该选择哪一文种;另一方面,可尝试在某个时期,经过学术界和执行部门反复讨论,在某类或某些职权机关进行精简公文种类试点,适时调整过多、过细的文种类别。”
(二)语言规范、表述准确。要成为一个机关单位合格的“写手”,必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加强自身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1.恰当使用修辞。使用修辞是为了使公文的主旨更明确,表意更丰富。要善于使用消极修辞,“消极修辞是以明确、通顺、平匀、稳密为标准的修辞方法,注重使用规范词语,力避怪词僻句,以严谨准确的语义表达确保政令畅通”公文写作最常见的就是比喻这种修辞方法,它可以使抽象变具体,那些晦涩难懂的术语、名词用比喻的形式表现出来,既形象又生动。比如“苍蝇”“老虎”“雁过拔毛”“摸着石头过河”等词,深入浅出地表明了所要表达的含义,让人印象深刻。2.适当使用模糊性词语。模糊性词语指的是充满不确定性的可延展伸缩的语言。比如在公文中经常出现表示时间的“近期”“数日”“下一阶段”,表示程度的“稍显”“较好”“轻微”,表示数量的“各部门”“个别同志”,这些词语的使用具有灵活性、含蓄性、概括性的特点。公文语言虽力求表述严谨准确,但又需要这样有弹性、可伸缩的模糊性语言,二者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三)头脑灵活、思维前瞻。机关公文是对单位工作的客观、真实反映,作为公文写作的执笔人,机关文字工作者不仅要深入地了解本单位的历史,更要全面地掌握本单位的现状,还要结合当下国家的方针政策,做到与时俱进。1.了解过去,掌握当下。“任何单位的工作都是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向前发展的。不了解单位工作的历史,就无法把握单位工作的现状。”机关文字工作者可以从会议记录、领导讲话稿和工作报告中了解本单位过去的发展历程、工作方法、取得成绩、经验教训等,从中总结出规律和脉络,了解写作风格和思路,方便今后开展工作。熟悉单位工作既要了解单位的过去,又要对单位的现实情况了然于心。可以通过正在进行的调研活动、开展的工作、举行的会议、迎接的各项检查、组织的各种学习中了解当前单位的工作进展和部署。“作为机关文字工作者,对于单位工作一定要始终保持高度热情,放眼全局,密切关注,深入了解,重点研究,全面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始终成为单位工作的知己知音。”2.结合国策,不断创新。公文写作者要想写出思路清晰、内容深刻的文章,必须要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领会国家大政方针的精髓。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从而写出既能体现中央精神,又能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的文章。国家发展需要创新,单位工作也需要不断有新要求、新变化。机关工作者对单位工作,要总结过去、把握现在、放眼未来。当单位工作有新成果和新成效时,作为单位工作成果的反映,机关公文要全面展示和剖析,在这个过程中激发出具有建设性、前瞻性的认识。机关公文作为展示和辅佐机关工作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已经越来越受到机关工作者的重视,机关公文写作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机关工作有效、有序、有度地开展和进行,是机关工作非常重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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