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令)的内涵特点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命令(令)的定义,可以将其分为四类,分别是公布令、行政令、任免令和嘉奖令。
公布令主要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行政令主要用于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任免令主要用于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令主要用于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命令(令)作为法定领导机关或领导人对下级机关发布的领导指挥性公文,是典型的下行文。此类公文在写作中需要注意以下特点。
(1)发文主体限定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只有国家主席,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等,才能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发布命令(令)。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不单独发布命令(令),需要时可与国家行政机关联合发布命令(令)。其他机关、单位均不使用命令(令)(军事部门除外)。
(2)行文严肃权威。命令(令)的发布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具有强烈的权威性和指挥性。这决定了命令(令)的行文规范严肃,发布要求高。
(3)执行效力强制。在发布范围内,命令(令)具有绝对的强制性,一旦发布,下级机关必须执行,不允许有任何商讨余地。受令方必须做到令出必行、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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