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怎样表达领导决策?

文件如何表达领导决策,这的确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因为文件一经下达,下属各单位就要贯彻执行,所以领导决策表达得好不好,不仅影响人们对决策水平的评价,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文件能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能不能指导和推动实践并达到预定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在文件起草过程中,一定要细心领会决策内容,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把决策内容组织好、表达好、发挥好。
一般说来,领导要解决某个重大问题、部署某项重要工作并进行决策,都要经过集体讨论,有些特别重大的决策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征询专家学者意见、搞民意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再召开班子会议拍板决定。凡经过这些环节形成的决策,大都比较严谨、周密,关于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考虑得比较全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需把决策内容原原本本地记下来,然后进行梳理、调整,加以文字组织,使之成为文件。这时需要注意的是,表达决策内容务求全面、准确。全面,就是如实反映领导决策时所考虑到的各个方面,不能疏忽遗漏,更不能自作主张,把自以为不太重要的内容丢掉;准确,就是忠实于决策意图,把握住决策的核心内容、关键举措和目标取向,在表达上做到不偏颇、不含糊。这两个方面,特别要注重一个“准”字。举个例子:某市政府常务会议就困难企业改制问题进行讨论,最后形成的意见是,采用股份制改造、破产、拍卖、租赁等多种形式进行改制,让该“死”的死掉,能“活”的活起来。这一决策内容本来是正确的、全面的,但作者在起草文件时,大概因为受了某种观点的影响或个人经验不足,只是突出强调了“拍卖”这一种改制形式,将其他形式都一笔带过,这样给人的印象就是:企业改制以拍卖为主,其他形式都是次要的,搞不搞都无所谓。这就不仅是表达上的偏颇,更重要的是与上级现行政策相悖,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是不允许的。
如果决策内容全面、周密,表达时就比较好办,如果不全面、不周密怎么办呢?就是说,领导在形成决策时,只是就主要方面做出了决定,而并没有将次要的方面、相联系相配套的方面考虑进去,或虽然考虑了但不具体、不确定,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表达?如果仅仅把决策的主要内容写进文件,显然不成其为文件,这就要靠我们根据主要内容进行延伸、发挥和完善,使之全面、周密、配套起来。比如某市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明年作为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内容是:坚决惩治“三乱”,落实优惠政策,减少办事环节,提供优质服务,为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那么接下来,具体目标和任务是什么?整个活动分几个阶段进行?要采取哪些措施?应注意什么问题?这些问题在讨论时都没有具体涉及。于是写作班子就根据上述主要内容进行拓展、细化。任务:(1)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一次清理、规范;(2)对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促;(3)查处一批顶风搞“三乱”、破坏投资环境的典型案件;(4)建立一套方便快捷的办事制度。目标:通过开展此项活动,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自觉性明显提高,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明显增强,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的发展明显加快。步骤: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征求意见、专项整治、建章立制、回头看等6个阶段进行。措施:学习提高,舆论造势,强化督查,群众评议。注意事项:(1)注重实效,不走过场;(2)正确处理优化环境与依法行政的关系;(3)加强组织领导和整体配合。有了上面这些具体内容,这项决策才完整、配套,文件才具有可操作性,下级才好执行。
有时我们还会碰到这样的棘手问题:已经在会议上讨论决定了某件事情,但在起草文件时,发现该项决策可能欠妥,付诸实施后可能会引起某种不良后果,怎么办呢?那就要进一步核实情况,如果事实证明你是对的,你就要立即向领导如实反映,建议修改或收回成命。当然,对某项决策提出异议,必须有足够的依据,而不能乱“放炮”。
善于综合平衡,也是表达决策时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而敏感的问题。班子成员讨论问题,有时意见统一,有时意见不统一,有的强调这个方面,有的强调那个方面,这时候主要领导如果会做定论,那还好办,如果不做定论,只叫秘书“把大家的意见综合一下吧”,那就难办了。某办公室主任就曾碰到一件尴尬事:常委会会议就全年经济工作做了初步研究安排,要他主持起草一份文件。初稿出来后,常委们进行讨论,有些领导认为“可以,很全面”,有些领导认为“太平淡,面面俱到,要突出第二、三产业”。于是他按后一种意见做了修改。将第二稿提交常委会再次讨论,这一回分管工业和商贸的领导满意了,分管农业的领导却不满意了,说:“农业是基础,发展农业是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怎么能短短几句话带过去呢?”然后分管交通的领导又说:“交通是发展经济的‘先行官’,也应强调几句吧!”这下该主任不高兴了,把稿子一甩说:“我不会写,你们来写!”弄得大家都不愉快,自己也挨了批评。这个例子告诉我们:起草文件、表达决策,一定要善于综合大家的意见,照顾到方方面面。特别是综合性文件,重点固然要突出,但其他工作也应适当兼顾,即采用有详有略的方法来解决。有时可采用“折中”的办法,让两种不同意见往中间靠拢一步,使双方都能接受。当然,如果属于重大争议问题,则要请示主要领导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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