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的内涵特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根据决定的主要功能,决定可以分为四类,分别是告知事项性决定、部署指挥性决定、奖励惩戒性决定、变更撤销性决定。
告知事项性决定适用于布置安排比较具体的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以决定的方式告知全社会或有关方面。
部署指挥性决定适用于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决策部署,用于统一思想、确定大政方针、提出工作方案要求和措施。
奖励惩戒性决定适用于表彰先进或处理错误,且被表彰的事迹比较突出,被处理对象错误比较严重。
变更撤销性决定适用于上级机关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决定作为具有较强行政约束力的下行文,在写作中需要注意以下特点。
(1)权威性强。决定用来确定的问题必须是重要事项,具有很强的权威性,需要受文单位和个人遵照贯彻执行,强制性仅次于命令。
(2)指导性强。决定集中体现了上级机关对某项重要事项的认识水平和决策部署,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政策性,为下级机关提供了工作准则和指导。
(3)针对性强。决定的内容相对比较具体单一,一般只涉及某一事项或某一方面的问题,并且是根据现实问题做出的理论上的指导和行动上的安排部署,便于下级对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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