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报告

报告属于上行文,适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询问,是各类单位经常使用的文种。
报告包含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报告机关、签发日期、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等内容。其中签发日期为领导签发的日期,印发日期为文件印发的具体日期,两者可以不一样。领导签发后就要迅速报送上级机关。印发日期如果因故滞后,滞后时间也就一两天时间,再长就影响效率,还可能被上级机关直接退回。签发人为单位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领导。
标题多为单位全称+事项名称+报告。例如:××市政府关于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港口政策措施的报告。非正式报告也有不加单位名称的,例如:关于参加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情况的报告。
开头要注明主送机关名称。名称可用全称,但更多用简称。从实践看,用全称显得正式拘谨严肃,用简称显得亲切和谐。
首段很重要,报告事项缘由及结果,篇幅控制在100字以内,防止上级翻好几页看不到结果,篇幅过长再精彩也不是好报告。
起草正文内容没有固定套路,因时因事灵活调整,最好根据内容情况分成若干段落,逐段叙述清楚。起草报告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准确全面表述清楚。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情况要直奔主题,真实、全面、准确汇报情况,做到事实客观全面、数据详实准确、层次结构清晰,让上级机关准确掌握情况,便于总体把握和研究决策,不能绕弯子、兜圈子,也不能故意隐瞒、歪曲事实或使用虚假信息欺骗上级机关。
二是围绕主题一事一报。报告事项实行一事一报,一个报告只能围绕一项工作组织内容,不纳入与报告事项无关内容,否则很容易让上级机关认为思路紊乱、不分主次、不晓轻重,影响单位对上形象。
三是不得夹带请示事项。按照公文运转规则,报告事项领导圈阅则可,可以不签具体意见,也不必回复下级机关。请示文件则要求有请必复,不论同意与否,上级机关原则上都要对下级机关请示事项作出明确批复。在实践操作中,部分单位领导因为不熟悉公文处理规定,要求在报告事项中夹带请示事项,希望在报告工作的同时争取上级机关的帮助和支持。对于夹带请示事项的报告,上级机关要求规范严格的,可能直接退回重办,耽误时间、降低效率;如果不退回文件,也不会轻易同意报告夹带的请示事项。如果以后再行文请示夹带事项,可能引起上级机关反感,认为不厌其烦、反复请示、不懂规矩。如果领导之间已有默契,则按照领导意见办。
四是酌情纳入工作建议。有时需要报告关于某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供上级机关参考或掌握,并不要求上级机关采纳。这种情况下,不但要讲清楚建议内容,而且要讲清楚建议缘由、依据及实施路径,提供尽量完整可行解决方案,不能只出题目让上级做答案,不符合工作规矩。向上级机关提工作建议,还要充分考虑可行性、合理性、必要性。
五是增加附件减少篇幅。如果内容较多,可将相对独立内容作为附件,有效减少正文篇幅。附件名称要在正文一一标注清楚。
六是不越级和多头报告。各类单位要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向直接上级机关报告工作,不得越级和多头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和多头行文的,应同时抄送被越过的直接上级机关,让直接上级机关知悉情况,并要提前与直接上级机关沟通获得同意,减少误会。
七是注意授权报告原则。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授权,原则上不得擅自直接上报,防止本级政府因不掌握情况而陷入被动局面;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则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八是主要领导签发报告。报告作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签发人应为单位主要领导。如果主要领导出差并已向上级请假,则要授权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签发。正常情况下,单位副职不得直接签发报送上级机关的报告。此项规定目的是要求下级机关所有报告事项都应经主要领导同意,体现其作为主要领导的法定职责。
九是重要工作事前沟通。对于上级机关关心或涉及本单位的重要事项,在正常起草报告、向上级机关报送之前,还要从工作层面提前与上级机关有关领导汇报沟通,通过沟通预先了解上级机关想法,并从上级机关那里获悉面上工作推进情况,为更有针对性起草工作报告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当然,这种沟通衔接也体现对上级机关尊重,更易获得上级机关帮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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